第三百三十二章 关系调整(2 / 5)

买宋 参见大总管 8784 字 2021-04-23

环境。

从50年代起,我国就开始实行“权力下放”的调整,至1978年前已有两次大规模“权力下放”的调整,但由于都只注意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权限,没有注意到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行政性分权因素较多,同时放权幅度过大,速度过快,社会经济、政治体制不能马上适应,权能失衡,因而造成了各地生产建设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分散主义、山头主义。

于是,中央又把下放的权力回收,行政性分权变成了行政性集权。

到1978年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到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的外部环境上迈出了一大步。

它涉及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个核心问题:“传统体制的弊端不在于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大小,而在于不承认企业的经济法人地位及利益导向,经济活动缺乏市场调节”。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改革过程中,我国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和提高,但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权能失衡,各个领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

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经济原因就是在权力下放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与整个经济体制某些不完善的具体制度相冲突而导致地方政府职能膨胀的结果。

地方保护主义是造成我国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不力、市场人为分割据、地区封锁的根本原因。

它势必影响到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和完善。

因此,如何维护政府的权能平衡是以后调整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中心任务。

从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演变,结合我国实际来看,维护政府权能平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各级政府职能。

因为我国传统体制的一大弊端就是政企合一,政府从宏观、微观上都履行经济管理职能。

1978年以来,改革大部分内容是下放企业和地方的权力,以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

在确认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取向后,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改革的中心内容。

但在目前的改革中,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和其它体制性因素的影响,政企分开在中央政府一级较为彻底,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大,企业自主权难以真正落实,政企分开难以真正实现。

地方政府却承担起这些职能,导致地方政府功能进一步膨胀。

因此,只有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换各级政府职能,才能给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相宜的外部环境,实现中央和地方的权能平衡。

第二是实现中央与地方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传统的集权模式整体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带有地方自治性质的发展模式。

从西方主要国家的经验看,这种单一制结构下的地方自治模式,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就是在中央和地方公共政策功能上实现协同,以防地方功能膨胀。

面对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经济功能失衡的现实,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另一方面则要通过中央和地方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来改变这种现象。

第三是应在自由、效率、民主、法制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处理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要知道集权和分权是一对矛盾,贯穿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发展全过程,其根源于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变化,最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

集权和分权在现代中央和地方关系中总是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