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总寨主?(求订阅!)(3 / 3)

鳄鱼的身长,嗯,按巴黎的度量衡,足足有四十尺零七寸。

我当着行政长官,汇报了这段非常惊险的情节,他马上派了一辆大车和几个仆从,将两头畜生拉了回去。我请当地的皮匠,把狮子皮给我缝制了个烟袋,由于我使用这个烟袋,锡兰的那班知交对我无比尊敬。而剩下来的那些皮子,在我返回荷兰的途中,赠给了沿途的一些市长,他们为了礼尚往来,想酬以上千个古金币,我不知花了多少唇吞,才算一一婉言谢绝。

至于那张鳄鱼皮,按荷兰的习俗,先把它剥了下来,放在阿姆斯特丹的博物馆里,当作最名贵的珍品展出,那儿的讲解员,对每个他所导游的客人,讲述了擒拿鳄鱼的整套故事。在讲述的过程中,他不免添油加醋,真真假假,各参其半,听了叫人十分恼火!譬如说吧,他老是这么说,当那狮子从鳄鱼的肚皮里窜过,正想打肛门逃走时,我的那位先生,便是鼎鼎大名的男爵,这是他对我的一贯称呼,就对着将要探出来的狮子脑袋,连同鳄鱼三尺长的尾巴,一古脑儿砍下去。那鳄鱼呢,这家伙继续说,当然不肯马马虎虎地把自己的尾巴丢掉,便连忙掉过头来,张口咬住先生手中的猎刀,它这时愤怒已极,索性把猎刀吞入腹中,猎刀直刺那勐兽的心脏,立即就地倒下,丧失了性命。

我的先生们,我不好意思给你们讲了,这家伙的一副厚皮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