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两种方法堵和疏(2 / 4)

买宋 参见大总管 8004 字 2021-04-23

对地方行政的实施是一大进步。

也正是因为养廉银的存在,在清朝,即便是芝麻官县长,其收入也相当可观。

在清朝,一个七品的县官,工资收入也分三部分俸银、禄米、养廉银,分别为45两、40斛、1200两,折算成人民币在26万人民币以上,这是按一两白银折合人民币200元计算,如果按300元计算,则上38万以上。

这个工资收入,可以说是多得惊人,月薪高达两万以上。

要知道,如今县长工资收入,也不过五六千块,年收入一般不到八万。

要知道当时因为引进了玉米番薯等农作物,粮食的产量大增,价格已经很低了,所以清代的物价水平远低于如今。

当时一户百姓家庭如果能年入几十两白银,就是非常殷实的人家了,官员的巨额收入对他们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所以在清朝的消费水平下,官员仅凭基本俸禄就能过上很好的生活,像是乾隆年间,1石大米约等于1两银子,而北京四间瓦房的四合院约合70两银子,官员们以这个收入水平,注意过得很滋润。

可是依旧有许多官员们并不满足于此,他们追求鲜衣怒马、妻妾成群的奢华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做官还有什么意义呢?

比如那位李慈铭郎中,他住着豪宅、养着姬妾、雇着佣人,可是从他的日记中反映出,他家一年的基本生活用度不过200多两。

然而他的实际花费却超过2000两,可见他把大量钱财都用于其他奢靡享乐了。

毕竟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了,已经够多了,就想要更多,乃至于全都要。

于是即便在养廉银出台之后,依旧地方官依旧冒出了许多灰色收入,例如规费。

在清朝的官场上,有规费这一说法,比如两江总督的“规费”就高达18万两,他的养廉银是18万两,足足是其十倍。

而且许多人研究表示,规费只要大概在一定范围之内,皇帝就不会追究。

因此,按照养廉银十倍计算,知府的规费大概在3万两左右。

此外还包括吃拿卡要,这就看官员们自己的本事了,比如下属巴结、卖官、下级送礼、富商孝敬、权钱交易,甚至直接豪取抢夺等。

本事大,每年搞几十万两都可能,本事小,也可能搞不到什么钱,但3万两应该不成问题,所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并不是开玩笑。

甚至还有对救灾救难款项的雁过拔毛,加征地方税等,名目很多,只要知府会搞事,来钱很容易。

由此可见,清朝知府一年收入63210两白银,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如果清廉的话,会在吃拿卡要上非常自律,但肯定也会收一些,估计每年收入在5万两左右。

三年15万两,去除开销5万两,10万两捞回家,这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难怪清朝很多人都愿意花钱捐官的,这是因为做官就是一门生意。

………………

同时,还需要说明,在清朝,不仅官员们可以用各种方式得到灰色收入,即使是没有正式官职的吏员,也就是衙门雇佣的临时工,也能利用职务之便捞到大笔好处,而且朝廷对此也保持默认态度。

比如雍正年间发生的一件事颇能反映当时的官场生态和官吏们的价值取向。

据李岳瑞所著的《春冰室野乘》记载,雍正六年元宵节,政府照例放假过节,官员们都回家团圆赏灯去了,只留一些“临时工”值宿。

到了晚上,那些“临时工”们也都跑到街上去看灯了,只有一位姓蓝的供事一人留守岗位,无聊之际,他便独酌解闷。

当夜,雍正帝微服私访至此,见蓝供事独守岗位,便询问其他人去哪儿了,蓝供事以为对方是巡查官员,就如实回答了。